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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令內容

發文單位: 交通部
發文字號: 交郵字第 000933-1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01 月 30 日
相關法條:
要  旨:
公告申請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審查核可名單
主    旨:第十二次公告申請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審查核可名單。
依    據: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新增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審查核可名單如次:
          1 港都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2 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 新唐城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交通部公報 第 36 卷 2 期 10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