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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令內容

發文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發文字號: 通傳資技字第 10343002200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
相關法條:
要  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2
3 條所規定之「行動寬頻業務電臺設置申請表」及「行動寬頻業務電臺執
照」格式
主    旨:訂定「行動寬頻業務電臺設置申請表」及「行動寬頻業務電臺執照」格式
          。
依    據:電信法第 46 條第 3  項授權訂定之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
          理辦法第 23 條
公告事項:訂定旨揭「行動寬頻業務電臺設置申請表」及「行動寬頻業務電臺執照」
          格式如附件。
相關圖表: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0 卷 18 期 3426-342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