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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令內容

共 313 筆 / 現在第 65 筆
發文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發文字號: 通傳秘字第 10910014560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23 日
要  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修正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自 109.07.01  
生效
主    旨:公告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中華民國一
          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
          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ncc.gov.tw)「業務申辦」選項下之「
          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網頁。
相關圖表: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6 卷 121 期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國 108  年 06 月 21 日通傳秘
  字第 10810014140  號公告,修正。
2.本筆資料,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國 110  年 03 月 25 日通傳秘
  字第 11010006660  號公告,修正。
歷次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