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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令內容

共 386 筆 / 現在第 306 筆
發文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發文字號: 通傳資字第 09605052680 號令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26 日
相關法條:
要  旨:
廢止「無線電頻率使用費說明書」
全文內容:廢止「無線電頻率使用費說明書」,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3 卷 77 期 1175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