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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令內容

共 386 筆 / 現在第 92 筆
發文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發文字號: 通傳內容決字第 10948005420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26 日
相關法條:
要  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109  年度 11 月至 110  年度 2  月廣播事業
執照屆期應申請換發之廣播事業名單
主    旨:公告 109  年度 11 月至 110  年度 2  月廣播事業執照屆期應申請換發
          之廣播事業名單。
依    據:廣播電視法第 12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旨揭名單如下:關懷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全球之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之聲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蘭潭之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每
              日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蘭友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廣播股
              份有限公司、大千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
              司、嘉義之音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下港之聲放送頭廣播股份有限
              公司、飛揚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嘉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
              人中央廣播電台。
          二、前揭廣播事業依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
              應於廣播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 6  個月至 1  年內向本會申請換發執
              照;未於期限內申請換發者,原領之執照期間屆滿,應即停播。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6 卷 39 期 990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