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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令內容

發文單位: 行政院
發文字號: 院臺經字第 1040123257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3 日
相關法條:
要  旨:
行政院公告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
覽表」,並自 104.02.13  日生效
主    旨: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並
          自即日生效。
依    據:電信法第十二條第六項。
公告事項:一、如主旨。
          二、附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
              」1 份。
相關圖表: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1 卷 30 期 5579-5583 頁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民國 101  年 09 月 28 日院臺經字第 1010055
  981 號公告,修正。
2.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民國 106  年 04 月 18 日院臺經字第 1060010
  302 號公告,修正。
歷次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