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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發文字號:
通傳資字第 09605052680 號令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26 日
相關法條:
電信法 第 48 條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版)
要 旨:
廢止「無線電頻率使用費說明書」
全文內容:廢止「無線電頻率使用費說明書」,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3 卷 77 期 1175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