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本會 96 年 7 月 25 日通傳技字第 09605110690 號公告免申請電
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之通關代碼「CC999999999999」之適用範圍,
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分別於 105 年 10 月 20 日貿服字第 1057029822
號公告、106 年 4 月 21 日貿服字第 1067010417 號公告修正電信管制
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輸入規定代號「602」 ,刪除「中華民國輸出入
貨品分配表」中 CCC8543.70.94.00-0 「用於影像遊戲機之紅外線遙控裝
置;數位飛行紀錄器;微波放大器」等 9 項貨品號列及 CCC8517.69.00
.30-2 「其他無線電話或無線電報接收器具」等 5 項貨品號列辦理。
公告事項:一、常見免經許可或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適用器材類別(包含但不限
於)如 106 年 5 月 9 日通傳資源字第 10643009771 號公告。
二、辦理該等貨品通關,遇有判別疑義時,得以免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進口許可證之通關代碼「CC999999999999」送本會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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