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廢止「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 制之調整係數數值」,並自即日生效
主 旨:廢止「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調整係數數值」,並 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一、電信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二、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 公告事項:廢止「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調整係數數值」。
1.依本筆資料,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國 109 年 03 月 05 日通傳綜 規字第 10940004860 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