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所定申請作業流 程及書表格式
主 旨:公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所定申請作業流程及書表格式,自中 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電信管理法第六十六條第五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附件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申請作業流程」。 二、附件二「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符合性聲明申請作業流程」。 三、附件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申請作業流程」。 四、附件四「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逐部審驗申請作業流程」。 五、附件五「自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申請作業流程」。 六、附件六「同意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作業流程」。 七、附件七「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式樣」。 八、附表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申請書」。 九、附表二「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符合性聲明申請書」。 十、附表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申請書」。 十一、附表四「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逐部審驗申請書」。 十二、附表五「自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申請書」。 十三、附表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證明換(補)發申請書」。 十四、附表七「切結書」。 十五、附表八「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 十六、附表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符合性聲明證明」。 十七、附表十「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證明」。 十八、附表十一「逐部審驗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合格證明」。 十九、附表十二「自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合格證明」。
1.本筆資料,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國 109 年 12 月 14 日通傳資 源字第 10943030300 號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