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109 年度 11 月至 110 年度 2 月廣播事業 執照屆期應申請換發之廣播事業名單
主 旨:公告 109 年度 11 月至 110 年度 2 月廣播事業執照屆期應申請換發 之廣播事業名單。 依 據:廣播電視法第 12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旨揭名單如下:關懷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全球之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之聲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蘭潭之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每 日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蘭友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廣播股 份有限公司、大千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 司、嘉義之音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下港之聲放送頭廣播股份有限 公司、飛揚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嘉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 人中央廣播電台。 二、前揭廣播事業依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 應於廣播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 6 個月至 1 年內向本會申請換發執 照;未於期限內申請換發者,原領之執照期間屆滿,應即停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