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3/29 08:50

發文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發文字號:
通傳綜規字第 10940004860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6 卷 41 期 10463-10464 頁
相關法條:
  • 電信法 第 1、26 條(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第 3、6、11 條(民國 102 年 02 月 07 日)
要  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
調整係數數值」
主    旨: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制採價格調整上限制之調整係數數值。
依    據:電信法第 26 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 3  條及第 6  條規定
          及本會 109  年 2  月 26 日第 898  次委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一、固定通信業務:
          (一)適用業務: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內網路業務、長途網路業務。
          (二)適用對象: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內網路業務、長途網路業務之市場主
                導者。
          (三)適用資費項目:
                1.零售價:
               (1)業務項目:市內網路業務之數位用戶迴路家族(xDSL)及光纖
                    網路家族(FTTx)電路月租費,除非對稱數位用戶迴路(ADSL
                    )、下行速率 12Mbps (含)以下及下行速率 300Mbps(含)
                    以上之電路外。
               (2)調整係數(X 值):2.15%。
               (3)本項次之資費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附件所定拉氏
                    價格指數公式加權計算調整之。
                2.批發價:
               (1)業務項目:
                  甲、網際網路接取服務經營者與其用戶之介接電路(含市內、長
                      途專線電路)月租費,除下行速率 2Mbps(含)以下之電路
                      月租費外。
                  乙、網際網路接取服務經營者間之介接電路(含市內、長途專線
                      電路)月租費,除下行速率 2Mbps(含)以下之電路月租費
                      外。
                  丙、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間、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與第二類
                      電信事業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及 E.164  用戶號碼網路電
                      話服務者間之互連電路(含市內、長途專線電路)月租費,
                      除下行速率 2Mbps(含)以下之電路月租費外。
                  丁、其他市內、長途數據電路月租費,除下行速率 2Mbps(含)
                      以下之電路月租費外。
                  戊、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
               (2)調整係數(X 值):7.48%。
               (3)本項次之批發價資費應依實施年度之前 1  年度各項費率個別
                    調整之。
               (4)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批發
                    價格之訂定與調整,應含其建立、變更或解除連線之費用。
          二、公告事項一以外之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之主要資費項目,調整
              係數(X 值)為 △CPI,即價格調整幅度:
               [(Pt-Pt-1)/Pt-1]≦△CPI-X, 其中 X=△CPI ,故 
               [(Pt-Pt-1)/Pt-1]≦0。
          三、適用期間:自 109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3  月 31 日止。
          四、公告事項一、(二)適用對象應依本公告及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
              辦法規定於每(自 109  年至 113  年)年 3  月 10 日前,陳報資
              費調整方案到會核定。
          五、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
              「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命令公告」網頁。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國 112  年 06 月 02 日通傳綜
  規字第 11240006430  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