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委託管理臺灣學術網路(TANet) 、台灣高品質 學術研究網路(TWAREN)及政府網際服務網(GSN)
主 旨:公告本會自 109 年 7 月 1 日起,委託教育部、科技部及國家發展委 員會分別管理臺灣學術網路(TANet) 、台灣高品質學術研究網路(TWAR EN)及政府網際服務網(GSN) 。 依 據:一、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2 項。 二、電信管理法第 38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9 條第 1 項至第 3 項、第 43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本會自 109 年 7 月 1 日起,委託教育部、科技部及國家發展委 員會依電信管理法上開規定,分別管理 TANet、TWAREN 及 GSN。於 TANet、TWAREN 及 GSN 增設或變更後,應辦理網路審驗,以確認 網路性能及資通安全等能力符合相關規範或要求;於使用期間,為確 保網路性能及資通安全等能力,亦應定期或不定期檢驗網路。 二、上揭委託管理事項請妥為記錄存查,並按年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