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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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15 日
要 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自即日起廢止「公告衛星廣播電視播放酒類廣告之指定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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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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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15 日
要 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無線廣播、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之酒類廣告播送時段」,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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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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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16 日
要 旨:
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37 條第 5 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25 條第 3 項規定,公告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臺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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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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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民國 88 年 07 月 12 日
要 旨:
衛星廣播電視播放酒類廣告之指定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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