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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制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01 日

壹、立法目的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制(訂)定、修正或廢止法
    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以下簡稱法令),並提升法制作業品質,
    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