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應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依規定享有保險給付權利 ,其所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由本會於發放工資中代為扣繳。
勞工及其眷屬得參加本會辦理之自費團體保險。
勞工得參加本會辦理之文康及社團活動。
本會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有關法令,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工作業務,防止職業 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衛生。 勞工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有關法令規定,在執行職務或工作時,應依本會 之規定,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或施予必要之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