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規範係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本規範適用於天線直徑為三公尺(含)以下之衛星小型地球電臺(以下 簡稱小型電臺)。
3.合格標準: 應檢附衛星機構認可之小型電臺設備測試報告,該測試報告內容應註明 受測電臺天線及射頻設備之廠牌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