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源依據本規範係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適用範圍本規範適用於已開放用戶自備而與公眾電信網路運作有關之第 1 等級數位信號(Digital Signal1,DS1) 電信終端設備,並以一般製 造、進口、販賣廠商及自用者為限。
3.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詳細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詳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