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法令查詢系統首頁
回NCC官網首頁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功能選單
通訊傳播法規解釋函令查詢系統
最新動態
法律及法規
行政規則
解釋函令
英譯法規
法規草案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法令查詢系統首頁
回NCC官網首頁
整合查詢
輔助說明
整合查詢
輔助說明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條號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號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 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