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去格式引用 轉存PDF 友善列印

修正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計畫評鑑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19 日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系統經營者之評鑑報告書辦理實地查核。
前項實地查核,應通知系統經營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會同辦
理。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