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違法行為評量表(以
下簡稱評量表,表一、表二與表三)及違法等級及適用裁處參考表(
表四之一、表四之二及表四之三),適用於下列違法案件:
(一)依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四條之一第一款、
第四十四條之二、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十五條之一或第
四十五條之三裁處者。但違反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案件
,須經其他法律明定本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具體明確規定廣
播電視事業應盡之法律義務,始得裁處之。
(二)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裁處者。但違反衛星廣
播電視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之案件,須經其他法律明定本會
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具體明確規定廣播電視事業應盡之法律義
務,始得裁處之。
(三)依其他明定本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義之法律裁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