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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21 日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604603000  號令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 1066301677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電業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細則;新名稱:線路與電信線交
  叉並行規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日經濟部(90)經能字第 09004617560  號令、
  交通部(90)交郵發字第 0006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
  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