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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01 日
相關圖表: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9
    430051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刪除第 1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
    公告第 6  條第 2  項、第 9  條第 2  項、第 14 條第 4  項、第
    5 項有關頻率事項原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
    第 1064302812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十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
    05430142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之附件二、第 13 條條文之
    附件四
1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
    10573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 093B00007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9~12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九日交通部(90)交郵發字第 0006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交通部(89)交郵發字第 892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7~11、21 條條文暨第 13 條之附件四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88)交郵發字第 884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二日交通部(86)交郵發字第 8654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22 條
  (原名稱:計程車設置無線電暨改善服務品質輔導管理辦法;新名稱:
  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交通部(83)交路發字第 832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11、16、23、25~27、29、3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交通部(79)交路發字第 7932 號令修
  正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七月十五日交通部(79)交路發字第 7921 號令修正
  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十九日交通部(77)交路發字第 7723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3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