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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27 日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7430169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
    公告第 12 條有關頻率事項原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1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
    1057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12、17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交通部(89)交郵發字第 897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8  條條文
  (原名稱:專用電信設置使用管理辦法;新名稱: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
  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8.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五日交通部(86)交郵發字第 868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22 條
  (原名稱:專用電信設置規則;新名稱:專用電信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7.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九日交通部(84)交郵發字第 8424 號令修正
  第 52、53、54、57、74 條條文;並增訂第 48、49、50、51 條條文;
  刪除第 5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十五日交通部(78)交郵發字第 7803 號令修正
  發布附表
5.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交通部(75)交郵發字第 753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八月三日交通部(73)交郵字第 17299  號令修正發
  布部分條文及附件一
3.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六月六日交通部(67)交郵字第 10508  號令修正發
  布
2.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十月九日交通部(61)交郵字第 13525  號令修正發
  布
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交通部(59)交郵字第 01188  號令訂
  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