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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12 日
相關圖表: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6
  4303183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6 條;除第 8  條第 1  項自修正發布
  之日起十五個月後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10
  57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9、11、13、16~20、24、28、29、33、
  35、39、42、43、46、47、50~5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字第 0960505
  34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8、11、14~17、20、21、24、30、4
  3、49 條條文;並刪除第 37、4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三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 093B000037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5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交通部(89)交郵發字第 895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16、20、21、27、29 ;原第九章章名遞改為第八章章
  名;原第 56~61 條條文遞改為 54~59 條條文;並增訂第 5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日交通部(85)交郵發字第 08538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61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