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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07 日
相關圖表: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643
  01205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第 18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19 條,自一百零六年九月六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技字第
  103430463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 097430318
  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15、16、1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10
  06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工字第 0930509
  071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及認證辦法;新名稱:電信管制射頻
  器材審驗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工字第 0930509
  0714  號公告申請流程及書表格式,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九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工字第 092050890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電信管制器材審驗及認證辦法;新名稱: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審驗及認證辦法)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工字第 0910505906-
  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一月十二日交通部電信總局(86)局電字第 86A2500
  0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