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動通信系統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及審驗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5 日
相關圖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
  094302421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
  0817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7、9、10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附
  表一、第 8  點條文之附表五;並自九十六年七月九日生效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三十日交通部(88)交技字第 000764 號函修正
  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