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8
4301712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三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技字第 102
43039630 號公告修正名稱及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1900 兆赫數位式低功率 PHS 終端設備技術規範;新名稱
:1900MHz 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 1014301
40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正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修正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工字第 092050981
02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 點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三日交通部電信總局(90)電信工字第 50473
5-1 號公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90)標檢三字第 0009726 號公告會
銜訂定發布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