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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1900MHz 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
相關圖表: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8
  4301712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三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技字第 102
  43039630  號公告修正名稱及全文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1900  兆赫數位式低功率 PHS  終端設備技術規範;新名稱
  :1900MHz 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 1014301
  40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正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修正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工字第 092050981
  02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  點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三日交通部電信總局(90)電信工字第 50473
  5-1 號公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90)標檢三字第 0009726  號公告會
  銜訂定發布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