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三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 105 410025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88)建廣一字第 10571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 條條文 (原名稱: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新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廣一字第 07723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