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播字第 097480172 40 號令發布廢止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10 57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新聞局(88)怡廣一字第 214 5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