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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配合廣告物主管機關停止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務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6 月 21 日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字第 09605
  08173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九十六年七月九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八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公字第 0910507389-
  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