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10 43004860 號令、交通部交郵字第 11000056621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一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公字第 092050058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