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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通訊傳播基本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3632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4307 號公
  告第 3  條第 2  項所列屬「交通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
  二十七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00301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1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