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 093B000021 號令、內 政部台內警字第 0930077699 號令、國防部制剴字第 0930000488 號令 、法務部法令字第 093001763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 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