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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固定通信業務審查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27 日
相關圖表: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
  134600919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
   108410395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6050371
  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10、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日交通部交郵(一)字第 0940010637 號函
  修正發布第 8、10  點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八日交通部交郵八十九字第 008187 號公告修正
  發布第 7  點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交通部交郵八十八字第 05469  號公告
  訂定發布;並自公告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