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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無線電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3 日
相關圖表: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字第 1095000
  539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 0984303
  1700  號修正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字第 095050705
  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公字第 094050841
  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七日交通部電信總局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