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12
46007710 號函修正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
0846007190 號函修正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
0746016170 號函修正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0446
013440 號函修正下達第 2、6~9 點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字第 0950050
4132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0 點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 36 次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