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08 46006170 號函修正第 3、4、1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字第 0950506 8930 號函下達訂定全文 23 點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 74 次委員會議通 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