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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PHS 系統)增配頻率核配原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14 日
相關圖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十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源字第 108
  4301900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九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7410300
  7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0920007287 號函核備發
  布全文 1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