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資技字第 10243 0283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 097 430311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後三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