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法務字第 1 1346009192 號函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技字第 096 05182760 號函修正全文 9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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