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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行銷暫行規範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14 日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
  054803615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148
  050910  號令訂定全文 1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十月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