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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公用頻道之規劃及使用辦法
訂定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13 日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三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 105
  4103176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