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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
  08480282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9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
  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內容字第
  105480382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八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