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 109 41004300 號函修正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 10541048200 號函訂定全文 14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