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字第 113
500251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20、22、2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
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字第 109
500300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電信管理法施行之日(一百
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0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