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字第 113
50039540 號公告修正第 3、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十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字第 11350
005750 號公告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決字第 1
1350008130 號函勘誤第 3 點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七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字第 1095003
1930 號公告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