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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補助業者於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基地臺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4 日
相關圖表: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四日數位發展部數位韌性字第 1115000926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北字第 1105000
  792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五日數位發展部數位法制字第 11106000011
  號令發布涉及有關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數位包容(含普及服務基金
  )、稀有資源(無線電頻率、號碼、網址等)、通訊產業輔導、獎勵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之監督管理相
  關事項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起,相關權限業
  務皆由數位發展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