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碼頂級域名註管機構之政府屬性、教育屬性或國防屬性等屬性型網域名 稱註冊管理,由其與相關政府機關協商處理。
國碼頂級域名下之政府屬性、教育屬性或國防屬性之屬性型網域名稱,涉及政府機關 、教育機關或國防機關各該部門網域名稱分配事宜,宜由國碼頂級域名註管機構與各 該機關自行協調,爰本條規定前開屬性型網域名稱之註冊管理,由國碼頂級域名註管 機構與相關政府機關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