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第 2 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通訊傳播產業創新、發展資
通訊技術或服務、強化資通安全及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訂定本辦法。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5 年 11 月 11 日
根據通訊傳播基本法所賦予本會之權責,明定本辦法補助之目的。